侵占罪公诉的案例(个人侵占罪的案例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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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侵占罪的案例?
某银行某个姓赵的员工,平时喜欢买彩票,且坚信自己一定能中大奖,2014年~2017年,3年多的时间内,利用银行管理漏洞,私吞客户存款高达247.2万元用来买彩票!萊垍頭條
其操作手法,大抵过程如下:萊垍頭條
利用当地小额定期存款,可以不打印存单的“漏洞”,利用职务套取空白存单16张。垍頭條萊
给客户办理存款,用电脑编辑文字打印在空白存单上,形成虚假的定期存款凭证,交由客户。从而套取客户资金,用作自己购买彩票的资金!萊垍頭條
后来,东窗事发。法院以职务侵占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8个月,并责令其退回247.2万元存款。頭條萊垍
侵占罪已经交还还有刑事责任吗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0条之规定:侵占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还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4条之规定:盗窃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[1]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。案例关键句:“乙即带着行李走了”对比两个法条可以发现,乙没有存在“拒不交还”的行为,相反而是“一走了之”,正是因为这里的细微差别,导致了犯罪性质发生了根本的转变。
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占为己有能否认定侵占罪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0条之规定:侵占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、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还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64条之规定:盗窃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[1],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。案例关键句:“乙即带着行李走了”对比两个法条可以发现,乙没有存在“拒不交还”的行为,相反而是“一走了之”,正是因为这里的细微差别,导致了犯罪性质发生了根本的转变。條萊垍頭